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巨蛋案 甄委會堅持當掉遠雄

〔記者胡世澤/台北報導〕針對遭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判定須「適法甄審」的台北大巨蛋BOT案,台北市政府昨天召開甄選委員會,仍不同意遠雄集團變更協力廠商,並將直接發函詳細告知未得標理由,以補全程序,遠雄仍無法得標。

工程會指應適法性處置

遠雄集團所屬的大都市建設開發公司,原為台北巨蛋案最優申請人,因協力廠商退出團隊,衍生得更換新廠商的問題。不過,因北市府甄審會不同意變更請求,遠雄無法與市府簽約,並被市府宣告喪失最優申請人資格。

台北巨蛋甄審委員會召集人、台北市教育局長吳清基表示,行政院工程會申訴爭議處理委員做成決議,指台北巨蛋甄審委員會未審查遠雄新協力廠商資格、能力、技術、財務,就以語焉不詳的「綜合意見」表示不同意遠雄變更協力廠商,並於期限屆滿宣布流標,因此應撤銷兩項決議,並且依法另為適法處置。

吳清基表示,14位出席委員中,多數不同意遠雄新的協力廠商美國HOK,主要是HOK興建大型室內體育館的數量比日本竹中工務店少,並非其資格、技術、能力有問題,或是不如竹中工務店。

市府將函告未得標理由

文化體育園區籌備處指出,工程會指市府應做適法性處置,主要是甄審會未說明不同意遠雄變更協力廠商的理由,因此甄審會昨天召開會議,仍維持原行政決議,並且將發函遠雄告知未得標理由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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遠雄要求市府合理交代 不排除提行政或司法救濟

〔記者林美芬/台北報導〕即使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對台北市政府裁定巨蛋流標案須「另為適法處分」,但台北市政府重開甄審委員會之後,仍裁定流標,面對這項結果,遠雄集團昨天表示,待收到北市公文之後,再做處理,如堅持裁定流標,不排除提出行政救濟或司法救濟。

台北巨蛋原由遠雄集團領軍的「台北巨蛋企業聯盟」獲得台北市政府優先議約權,但事後,遠雄集團與合作伙伴之一的建築師劉培森、日本原廣司建築研究所與竹中工務店拆夥,使得台北巨蛋企業聯盟面臨變更合作團隊的問題。不過,遠雄集團在限期內找來的新協力廠商美商HOK、日商大林組等,被台北市政府認為「無法取代原協力廠商」,而裁定流標。

遠雄集團向工程會申訴審議委員會提出申訴,工程會裁定台北市政府須「另為適法處分」,一度讓遠雄振奮。

遠雄集團發言人蔡宗易表示,遠雄將以台北市政府的公文內容為依據,進行對策研商,但如果市政府無法給遠雄集團一個合理合法的交代,不排除進行行政救濟或司法救濟。

摘自自由電子報200601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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