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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巨蛋護航遠雄? 市府︰刪除多餘條款
〔記者林曉雲/台北報導〕松菸聯盟昨天質疑「大巨蛋BOT合約有三大放水條款」,包括刪除遠雄受行政處分約束條款、刪除遠雄績效評估細項及刪除商業設施盈餘彌補大巨蛋虧損等,市府有放水之嫌;但市府說明,刪除原因在於這些條款訂定本是多餘,並未有放水問題。
市府台北文化體育園區籌備處專員張政忠表示,遠雄本受法律規範,應依相關公法規定辦理開發建築的申請及許可,自不因其與市府所訂契約有無約定而可免除法律義務,本案原契約草案所訂條文多餘且無意義,因此刪除。
張政忠說,有關績效評估問題,市府將設置營運績效評估委員會,自大巨蛋正式營運的次一年度起,每年辦理營運績效評估一次;屆時將委託專案管理專業顧問配合擬定營運績效評估計畫,訂定評估項目的百分比,現在即予訂定評估細項有僭越往後營運績效評估委員會的職權,故予刪除。
至於刪除商業設施盈餘彌補大巨蛋虧損部分,張政忠表示,BOT案是得標者自負盈虧,不管大巨蛋是否虧損,都由得標廠商自行負責,合約毋須就此規範。
摘取自自由時報200711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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